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458 期
【褫】thí
對應華語
張開、展開
用例
目睭褫袂開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裡,把「張開、展開」這個詞義說做「thí」,寫做「褫」。例如:「目睭褫袂開!Ba̍k tsiu thí bē khui.」(眼睛張不開。)此處「thí」這個音,傳統和現代的閩南語字、辭典都寫為「展」,例如《臺日大辭典》等。這是把閩南語的「展」字三音分配為:tián為文讀音、thián為白讀音(例如《廈門音新字典》),而thí為thián音之變(thián>thínn>thí)。因此「展」是最接近「本字」的「準本字」或「訓用字」。但是,「展」為常用字,其常用音為tián,其常用義為「展開」「展覽」,為了分字別義,本部另選了「褫」為推薦用字。
考「褫」字在《廣韻》有四音:1.《廣韻•支韻》「直離切」下有「褫,蓐衣;……說文曰:奪衣也」,2.《廣韻•紙韻》「池爾切」下有「褫,奪衣。」,3.《廣韻•紙韻》「褫,敕豸切。衣絮偏也」,4.《廣韻•止韻》「昌里切」下有「褫,徹衣;又奪衣。」其反切,分別相當於臺灣閩南語文讀音的tî、tī、tshí。綜合「褫」字在古今漢語裏的用法,絕大多數都是《說文解字》所訓「奪衣」一義(其餘「蓐衣」「衣絮偏」「徹衣」都少有人用,「徹衣」或為「撤衣」之誤,見慧琳《一切經音義》引《倉頡篇》),此義和「thí(張開)」不相合,因此以「褫」字來表記,主要是取其音讀相近,「褫」為「代用字」。
有人建議寫為「擘」字。「擘」字在漢語中古音裏只有一讀,《廣韻•麥韻》「博厄切」下有「擘,分擘。」這是說「擘」字有「分」之義,因此形成並列結構的「分擘」一詞。《說文解字•手部》:「擘,撝也。」「撝」,《說文解字》訓為「裂」,因此「擘」字的本義是「分裂」(「擘」另有「大拇指」之義),此音義和訓義為「解開」的「thí」不太相合,不適合採用。何況「擘」字(音peh)已經用為「擘柑仔、目睭擘金」的「擘」,不宜再用來做為「thí」的漢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