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270 期
【愛】ài
對應華語
喜歡、想要、愛
用例
愛耍、愛睏
民眾建議
愛、要
用字解析
「愛」(ài)有兩個詞性,當作動詞用是「喜歡、想要、愛」的意思,這個意義的用字,一般寫成「愛」字,如「愛哭」(ài-khàu),「愛睏」(ài-khùn),寫法沒有爭議。
比較有爭議的是當作情態詞意義的ài,如「今仔日ài去醫生館予醫生看」,這裡的主要動詞是「去」和「看」,ài是情態詞,屬於「助動詞」之類。一般訓用「要」字,上句寫成「今仔日要去醫生館予醫生看」。
Ài-iōng有二義,寫成「愛用」表「喜歡用」之義;寫成「要用」表「應該用」之義,雖然可通,不過,也有問題,「要用」(iàu-iōng)口語也有用,如「收予好,要用的時才揣有」(這個說法年輕人已不流行,但在老一輩的口語是常用詞),因此「要用」的寫法,可能造成ài-iōng、iàu-iōng的歧音,違反音義系統性原則,因此不推薦這樣的寫法。
另外,助動詞ài的用法只是動詞ài的引申義,音並沒有變。如果引申義牽就華文用字,卻引起臺閩語文的音義系統問題,顯然是不智的,因此決定動詞與助動詞都採用「愛」字。
【共】kā
對應華語
把、對、給、向
用例
共你講、共伊買
異用字
給
民眾建議
給、向、把
用字解析
華語的「我告訴你」,臺灣閩南語通常說成「我共你講(guá kā lí kóng)」,其中的「共」本來的發音是「kāng」,但因為這個詞已經虛化,所以發音也簡化了,多數人這個詞的發音都省略了鼻音韻尾,只說成「kā」。不過有些口音偏泉腔的地區,例如澎湖馬公,當地的人還是把「共」說成「kāng」,而「kāng」正是「共」這個字的臺灣閩南語白讀音。閩南語最早的文學作品《荔鏡記》(約450年前)已經使用這個「共」字,就語源的角度看,「共」字的古字形和本義是「用手捧扶」之意,引申有「使、讓、把」的意思。因此,用「共」來寫「kāng」以及省略韻尾的「kā」,是完全合理的。民眾建議的「給、向、把」,都是借用華語漢字,這是可以理解的,不過這些字的臺灣閩南語發音都和「kā」、「kāng」不合,所以不採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