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421 期
【搪】tn̄g
對應華語
遇到
用例
搪著同學、拄搪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稱在路上相遇叫「搪著人」(tn̄g-tio̍h lâng),例如「搪著同學」、「搪著朋友」等,相近的詞,也作拄著(tù-tio̍h)或tshìng-tio̍h(衝著),據周長楫《閩南方言大詞典》(2006)tn̄g-tio̍h屬泉州,tshìng-tio̍h屬漳州,「拄著」則不分泉漳,一般而言,tn̄g-tio̍h與tshìng-tio̍h多指人,「拄著」包括人或物,例如「拄著鬼」。
這個「搪」字,首見於《廣雅‧釋詁》:「搪,揬也」,《玉篇》作:「搪,搪揬也。」《廣韻‧唐韻》徒朗切下亦作「搪揬」,初義為衝突,如韓愈〈送鄭尚書序〉:「機毒矢以待將吏,撞搪呼號以相和應。」並引申為抵擋或搪塞義,前者見《西遊記‧十五回》:「鬥不數合,小龍委實難搪,將身一㨪,變作一條水蛇兒。」後者見《水滸全傳‧二一回》:「那厮一地裡去搪酒吃,只是搬弄是非。」不過這些「搪」華語均唸陽平,對應閩南語第五調,與唸第七調(陽去)的tn̄g(相遇)韻合調不合,祇能算是意義近似的訓用字。真正的本字應是「撞」字,見《廣韻‧去聲絳韻》直絳切,訓「撞鐘」,詞例見《墨子‧非學》、《禮記‧學記》,又訓刺、戳,如《戰國策‧秦第一》:「寬則兩軍相攻,迫則杖戟相橦。」引申為相碰或相遇,如《水滸全傳‧七回》:「只怕不撞見高衙內,也照管到他頭面。」
按直絳切中古去聲全濁澄母字,閩南語無舌上音,當音上古端母,文讀音tōng,白讀作tn̄g,聲韻均能對應,周長楫《廈門方言詞典》亦用「撞」字為tn̄g,但因「撞」字又作撞球、衝撞等義(音tōng),負擔太重,因此教育部推薦韻母相同,聲調不合的民間習用字「搪」,以便於文字的分工,意義也可相通,是個適當的推薦字。
【駐】tū
對應華語
停留
用例
駐水、駐佇嚨喉
用字解析
華語的「停留」,臺灣閩南語說成tū,本部的推薦用字為「駐」。用法如:「駐水」tū-tsuí(泡在水中或溺水)、「駐佇嚨喉」tū tī nâ-âu(堵在喉嚨)等。
「駐」就是tū的本字。依照《廣韻》,「駐」的意思是「止馬」,也就是騎馬的人讓馬停下來的意思,從「止馬」引申為「停止、停留」是可以理解的。臺灣閩南語所說的tū-tsuí就是使東西留在水中不動,所以是把東西泡在水中的意思。如果「人」tū-tsuí,就是人在水中無法脫離,所以就是「溺水」的意思。
「駐」的文讀音是tsū,陽去聲。《玉篇》有「丈具切」(tū)、「竹具切」(tù)二音,陽去、陰去兼收。但臺灣閩南語通常唸成陽去聲。白音tū合乎陽去聲的反切。文讀音也唸成陽去聲,如「分駐所」(hun-tsū-sóo),聲母唸成齒音,是受到官話音的影響。所以音讀上也沒有問題。
民眾建議的「筯、箸、雉、治」雖然有些有tū的音讀(如:「筯、箸」),有些沒有(如:「雉、治」),但所有這些字都沒有「停留」的意義,所以都不適合做為推薦用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