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330 期
【連鞭】liâm-mi
對應華語
馬上、立刻
用例
連鞭來
異用字
臨邊
民眾建議
臨瀕
用字解析
華語的「馬上、立刻」臺灣閩南語的對應說法不少,liâm-mi(或說成liâm-pinn)是其中比較常用的。這個詞的漢字寫法,早在連橫的《臺灣語典》中就寫成了「連鞭」。連氏對「連鞭」的解釋是:「猶急遽也。連呼廉,正音也。杜陽雜俎:上東幸,觀獵於田,不覺日暮,令速鞭,恐閡夜。速鞭即連鞭也。」因為連鞭所描述的形象非常具體明確,很容易讓人領略到為了加快速度,連續鞭馬讓馬快跑的畫面,和「馬上」一詞有異曲同工之妙。此外,就發音來說,「連鞭」二字和liâm-mi或 liâm-pinn的發音也相當吻合,所以自從《台日大辭典》以來,臺灣較大型的辭典,包括蔡培火、陳修、董忠司等人所編的辭典中,都把liâm-mi一詞寫成「連鞭」。說這兩個漢字是民間最習用的寫法、應該沒有人會反對,也因此順理成章的獲選為推薦用字。
推薦用字表中除了「連鞭」之外,也收錄了異用字「臨邊」。「臨邊」的寫法在音、義上也都說得通,中國大陸出版的閩南語辭典大多這麼寫,臺灣出版的《分類台語小辭典》(胡鑫麟編)也採用這兩個字,因此「臨邊」就收入了異用字之中。民眾建議的「臨瀕」雖然在發音、意義上也有可取之處,但一方面因為「瀕」字較罕用,對國小中低年級學生較為困難,同時這個寫法也不見於其他文獻中,所以無法列為推薦用字。
【作穡】tsoh-sit
對應華語
種田、工作
用例
作穡人、認真作穡
異用字
做穡
民眾建議
作植、稼穡
用字解析
「tso53sit4」(聲調以數字標示之處,乃為說明本調與變調而以五階標調法表示之,上標表示該字本調與在詞中的口語調相同,下標則表示該字在該詞中變調後的口語調,且不同於本調,全文皆然。)這個臺灣閩南語的常用詞,本義是「從事農作」,引申為「從事勞力性質的職業」。此詞中的「tso53」是變調,調值是[53],其本調可以是「tsò」([21])或「tsoh」([32])。位於詞語的前字變調,「[21]-[53]」或「[32]- [53]」( “ - ” 前是本調,後是變調 )都是合理的;但是,其用字則有不同。「tsò」的本字可以寫做「做」,「tsoh」的本字則可以寫做「作」。「作」和「做」是漢語的古今字,古漢字只有「作」字,至少到宋代就分出「做」字來分擔部份語義。原來,「作」的本義是「起(發生)」(見《說文解字》)、「始(初始)(見《廣雅.釋詁》),引申有「起立」(見《論語.子罕》)、「振作」(見《左傳.莊公十年》)之義,再引申有「勞動」、「製作」、「創作」、「制定」、「從事」等義,義項多端。由於語音和語義的「相挾而變」,到宋代便出現「做」字,初期和「作」字或多混用,或分借為多種詞義;後來逐漸集中用於上述的再引申義,以及「名做」、「喚做」等詞義,明清之後,雖然音讀趨同(「作」字失去入聲,「作、做」都是去聲),但是「作」和「做」兩字的分工日益分明。
宋元明清的漢語雖然持續影響著閩南語,但是閩南語畢竟自有發展的路向。因此在現代臺灣閩南語中,「作」和「做」兩字的讀音不同(「作」的白讀音tsoh和「做」音tsò,聲調不同;「作」的文讀音tsok和tsò 的“o”還有舌位半低和半高之異),選擇用字的時候,應該根據1.詞義和用法、2.音讀、3.從漢語傳入的時代等三方面來決定。只是「tso53sit4」的「tso53」,如果依其詞義「從事工作」,是上述的再引申義,因此可以讀為「tso53」,由陰去聲變為上聲。但是,思考到「sit4」字寫做「穡」,「穡」是古漢語,罕見於元明清以後,因此,「tso53 sit4」這一個兩字詞,可能來自「作」和「做」兩字未分的古漢語,既然「作」字在古漢語裡也有「從事」之義,我們可以把「tso53sit4」的漢字寫做「作穡」。同時,為照顧到臺灣閩南語裡「做生理」、「做塗水」、「做戲」、「做兵」「做工」都用「做」字,因此把「做穡」列於異用字項下。
「作穡」的「穡」,《廣韻.職韻》「所力切」下有:「穡,稼穡,種曰稼、斂曰穡。」「職韻」字文讀音為-ik,例如「息利~、力、色、即、式」等字;或讀為-it,例如:「直、職、食、植、織」等字。因此,採用「穡」是相當正確的。有人建議寫做「植」,「植」,《廣韻.職韻》「常職切」,屬於濁聲母,應該讀第八調(相當於臺灣閩南語的si̍t),聲調有別,詞義也不合,不適合採用。
還有人建議寫做「稼穡」,「稼」字《廣韻.禡韻》:「古訝切」,相當於臺灣閩南語的kà,聲韻調都不合,不可採用為本字或借音字。而且,「稼」和「穡」字都是名詞,「稼穡」是並列結構的複合詞,其詞義和詞構都不適合用來做為訓用字,因此推薦用字不採用這個寫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