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339 期
【份】hūn
對應華語
份
用例
一份、認份
民眾建議
分
用字解析
「一份」tsi̍t-hūn、「認份」jīn-hūn,乃至「身份」sin-hūn、「成份」sîng-hūn的hūn俗作「份」,不論是閩南語或中文一直都有人反對,原因是「份」是「彬」的本字,《說文》:「份(pin),文質備也。論語:文質份份(pin-pin)。」因此不能借為hūn。
這種說法似是而非。因為儘管文字初創時的「份」唸成pin,但是相當罕用,只用於「文質份份」,而這句成語現在多半寫成「文質彬彬」。實際上「份」已經不用了,這個字形現在習用的音讀是hūn。
hūn雖然可能是「分」hun的分化,分化之後不但意義不同,音讀也不同了,「份」分擔了去聲的唸法,使得有些同源詞能夠分別,如「一分」唸成tsi̍t-hun,「一份」唸成tsi̍t-hūn;「分子」唸成hun-tsú,「份子」唸成hūn-tsú,各有分工,不會混淆。如果都寫成「分」,就不知道要唸成平聲還是去聲了。
文字的功能是在表達語言,如果文字不能充分反映語言的區別,這不是好的文字。本部推薦「份」表去聲的hūn,就是尊重通俗用法的文字功能,而不拘泥於本字。
不過就現實而言,即使是現代中文,「知識份子」也常見寫成「知識分子」,「成份」寫成「成分」,一般民眾也不是很講究,一時也很難統一。
【刣】thâi
對應華語
宰殺、割、刪
用例
刣豬、刣頭、刣掉
民眾建議
增加異用字:刏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宰殺動物或人都叫thâi,通行字做刣。例如:「刣豬」、「刣雞」,甚至「刣人(殺人)」,被斬首了也叫「刣頭」(亦指被革職)。再引申為刪除或除掉名單上的人名或項目叫「刣掉」。被刀子割傷,也叫「刣著」。
這個「刣」字,是閩方言造字。通行於閩南、臺灣。它的本字有人認為是「治」,也有人主張是「夷」字。先說「治」字,說文本訓「治水」是河流專名,字從水,台聲;屬形聲字;治字廣韻有「直之」(華音ㄔˊ),「直吏」(華音ㄓˋ)二讀,讀為陽平的治(thâi),按:羅杰瑞(1979)已證明它是(thâi)的本字。
《左傳.文公六年.杜預注》訓治為理,當為本義。樂府詩《華山畿》有:「開門枕水渚,三刀治一魚。」指的是剖肚、刮魚鱗等下鍋前的動作,即今日臺灣閩南語的thâi魚。再引申為剖物,如:「刣西瓜、刣王梨」皆是。不過「治」(thâi)的文讀作tī,作為政治、治療等通行詞,容易混淆,因此採通行俗字「刣」。
客家話殺作㓾,音tshɨ(陽平),同華語的治(ㄔˊ),《漢語方言詞匯》第二版(1995)頁386「宰」字下收有「㓾」的方言有北京、合肥、揚州。南昌則用借音的「遲」,濟南卻採「治」(音ㄔˊ),可以作為㓾的本字為「治」之旁證。由此可見,㓾亦為方言俗字,其上古應與閩南語的治(thâi)同源。至於「夷」字,說文:「夷,東方之人也,從大從弓」,是指東夷這個古代東方民族。這個意思引申為「夷狄」字,廣韻脂韻「以脂切」,喻四古讀近舌頭音,脂韻中如師、梨、眉、屎等均有-ai一讀,因此「夷」有可能古音與thâi相近,另外古書中,夷有平坦義,見《韓非子.五蠹》:「千仞之山,跛牂易牧者,夷也。」對照前文夷與峭相對。以後又有使動義為使平,如夷為平地,引申又有殺義。因此有人認為「夷」是閩南語刣的本字,姑並存此說,以為參考。
有民眾認為thâi(刣)的本字應作宰,認為thâi是宰的白話音,其旁證可能是上聲的滓,閩南語音tái,但是宰、滓均歸古精系字(ts),不能通到舌頭音次清的th-,古音不相合,不能成立。
有民眾引《臺灣語典》:「刏,殺也」(建議收刏為異用字),按:《說文》:「刉,劃傷也」,刏為刉之異體。《廣韻》刏只見居依切、古對切兩讀,音與thâi無關。
又民眾說刣,國語音ㄓㄨㄥ,按:《篇海》:「刣音鍾,刮削物也。」據此亦可視刣為訓用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