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373 期
【攑】gia̍h
對應華語
拿、舉起、豎起
用例
攑箸、攑頭、攑手
異用字
揭、舉
民眾建議
舉、另外找字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把「拿」、「舉起」、「豎起」說成gia̍h,本部的推薦用字是「攑」,用法如「攑箸夾菜gia̍h tī ngeh tshài」(拿筷子夾菜)、「攑頭起來看gia̍h thâu khí-lâi khuànn」(抬起頭來看)、「欲問問題愛先攑手。Beh mn̄g būn-tê ài sing gia̍h tshiú.」(要問問題得先舉手。)等。
「攑」是一個民間習用的字,早期很多民間文學,像褒歌、歌仔冊,都使用這個字。《台日大辭典》裡gia̍h也寫成「攑」。就意義來看,gia̍h也可以寫成民眾建議的「舉」,但「舉」的音讀為kú或kí,在台灣閩南語裡,使用「舉」字的詞都是比較抽象的引申用法,例如:「舉辦kú-pān」、「舉行kú-hîng」、「舉例kú-lē」、「選舉suán-kú」、「檢舉kiám-kú」等,這些雖然是華語詞,但也是臺灣閩南語常用的對音詞,所以不宜再給「舉」字增加gia̍h的音讀。
有人認為「揭」是gia̍h的本字,但用「揭」字構成的華語詞,在台灣閩南語裡都不用(如「揭開」、「揭曉」、「揭露」等),臺灣閩南語的文獻中也沒有把gia̍h寫成「揭」的前例,可能不利學習。
「舉」和「揭」都是gia̍h可以考慮的用字,所以都被列為gia̍h的異用字。有民眾建議另外找字,但gia̍h是常用詞,另外找字緩不濟急,不喜歡這些漢字的人,也可以直接採用台羅拼音。
採用「攑」做為gia̍h的用字,除了是民間習用的字,這個字的部首「手」讓人一看就知道是用手做的動作,而偏旁「舉」又可以提供「舉起」的意義聯想,所以是目前為止,比較理想的用字選擇。
【捒】sak
對應華語
棄、推
用例
放捒、捒車、捒做堆
異用字
搡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把「棄」、「推」說成sak,本部的推薦用字是「捒」,用法如「予人放捒」hōo lâng pàng-sak(被人拋棄);「鬥捒車」tàu sak tshia(幫忙推車子);「欲共兩个捒做堆」beh kā in nn̄g ê sak-tsò-tui(要把他們兩個人湊成一對)等。
「捒」是民間習用的字,《廈門音新字典》、《台日大辭典》、《閩南方言大辭典》裡sak 的用字都是「捒」。這是一個台閩字,雖然漢語字典裡「捒」的音、義和臺灣閩南語的sak並不相符,不過「捒」的筆畫簡單,而且這個字的提手旁可以提示是手的動作,而聲符「束」的發音sok和sak非常相近,所以是很容易學習、使用的字。
除了「捒」,也有字典把sak寫成「搠」、「推」、「搡」等。「搠」是罕用字,音、義也都不符合,筆畫又多,不利學童學習,似乎不是sak的理想用字。
「推」是臺灣閩南語常用的詞,有thui, tshui和the三種發音,音、義的搭配分別有thui:「推拿」、「打」、「吃」;tshui:「推算」、「調整」;the:「推卸」、「推辭」等等,本身已經多音多義,不適合再用來做為sak 的用字。
「搡」可能是客語sóng的本字,不過在臺灣閩南語是個罕用字,雖然意義和sak相符,但音讀不符,所以「搡」只獲選為sak的異用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