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327 期
【予】hōo
對應華語
給、被
用例
予你、予人請
民眾建議
與、給(給予之意);被(被之意)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「給」、「被」義說hōo。「給」是動詞,「被」義是介詞,介詞常常由動詞引申。漢語被動義介詞「被」、「挨」(捱)是由蒙受義動詞引申而來,華語的被動義介詞「給」和臺灣閩南語被動義介詞hōo則是由給予義動詞引申而來。
關於hōo的用字有兩個問題需要討論,一是hōo的本字及用字問題;二是動詞用法與介詞用法是否需要寫成不同的字,譬如動詞hōo訓用「給」,介詞hōo訓用「被」?
先談第二個問題。漢文、華文一般的習慣,介詞和動詞只要是同源詞就一定用同一個字,例如上述漢文的「被」、華語的「給」就是。既然臺灣閩南語介詞hōo是由給予義動詞hōo引申而來,不應該用不同的字。
第一個問題,「予」的發音和「雨」的文讀音都是í(漳)/ú(同安)/ír(泉),在台灣白讀一樣是hōo,應該是本字。不過給予義的hōo泉州唸成thōo,這就給本字研究增加了麻煩。我們可以這樣推斷,漳音、台灣音的hōo是由泉音thōo變來的。「予」聲母屬喻四,喻四古歸定,因此從「余」(喻四)得聲的「塗」(定母)唸成thôo(白)/tôo(文)就是這個道理。再以「塗」為例。「塗鰍」thôo-liu台灣話多半唸成hôo-liu,寫成「鰗鰍」。這也是th變成h的例子。
有人建議用「與」字,其實「予」、「與」同字異體,用那一個字都無妨。但「與」又借為連詞,發生了歧義,「予」沒有用為連詞,專用為動詞。因此討論結果,動詞hōo建議用「予」,不建議用「與」,至於介詞hōo當然也建議用「予」。
【咧】leh
對應華語
在、正在
用例
有佇咧、佇咧睏
民眾建議
在
用字解析
「leh」是臺灣閩南語的常用詞,用在動詞前面,可以表示「正在」的意思。例如:「伊leh食飯。」(他正在吃飯。)用在動詞後則表示動作的持續。例如:「坐leh開講。」(坐著聊天。)用在句尾,可以表示動作時間的短暫。例如:「小看leh。」(稍微看一下。)也可以表示祈使的語氣。例:「行較緊leh!」(走快一點!)還可以表達確定的語氣。例如:「雨猶袂停leh!」(雨還沒停呢!)同一個音卻有這麼多的用法,來源可能相當多歧而複雜,要找到這個說法的本字是一件煞費周章的任務,站在以文字紀錄語言的簡省原則,可以依照發音,選一個音近的字來標記。「咧」就是這樣選出來的,也就是說「咧」是一個借音字,同時也因為「咧」這個漢字在臺灣閩南語裡沒有其他的用途,所以適合用來記寫「leh」。
民眾建議的「在」在臺灣閩南語裡的發音是「tsāi」,可以用來當作「地方」的意思,例如:「所在」、「在地」,也可以用來表示「穩固」,例如:「囥予在」(放穩)、「徛袂在」(站不穩)。不太適合再用來做為「leh」的漢字。何況「在」只適合在「伊leh食飯」這樣的用法裡當作訓用字,其餘「leh」的用法,寫成「在」都很奇怪。例如:「坐leh開講」、「小看leh」、「行較緊leh」、「雨猶袂停leh」這些用法中的「leh」都不適合寫成「在」。因此「leh」寫成「咧」還是比較恰當的作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