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358 期
【耍】sńg
對應華語
玩、遊戲
用例
愛耍、好耍
民眾建議
愛戲
用字解析
表示從事某一種遊戲、玩一樣東西,臺灣閩南語稱為sńg,本部推薦訓用的「耍」字來表示,例如「耍尪仔」(玩娃娃)、「愛耍」(愛玩)、「佮阮做伙耍」(和我們一起玩)等等。臺灣閩南語中同樣也有「玩」之意的還有「𨑨迌」(tshit-thô),但「𨑨迌」比較偏向「到某地去遊玩」,「耍」則常有一個賓語,或在語境中有指定對象。
《西遊記》第一回:「一群猴子耍了一會。」就和臺灣閩南語的用法一樣,但這個句式在現代華語中則會使用「玩」字,如「玩了一會」、「好玩」、「跟我一起玩」等。
「耍」這個字出現得很晚,《正字通》耍:「俗字,諸韻書皆不載,惟方言詞曲有之。」《字彙》則標其為「沙雅切」,也是戲耍之意,雖然音讀不完全相同,但至少聲母和聲調是一樣的,音近義同,比起「玩」字更為適合。
有民眾建議使用「戲」字,此為《台日大辭典》的用字,「戲」在臺灣閩南語中讀hì,用於「戲弄」(hì-lāng)、「戲劇」等詞語中,不但意義不符,音讀相差更遠,因此不適合當作sńg的用字。
【斡】uat
對應華語
轉彎
用例
斡正爿、彎彎斡斡
民眾建議
乙、彎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裡把「轉彎」,說成「uat」,寫做「斡」。「斡」和「彎」是同義詞,因此有「彎彎斡斡(彎彎曲曲)」、「九彎十八斡(九轉十八彎)」等詞。「斡(uat)」和「彎(uan)」同音異調(一入一平),早期可能是殊調別義(平聲為名詞,入聲為動詞),但是至少到唐代的漢語,已經分別寫為兩個字了。「斡(uat)」和「越(ua̍t)」只有聲調上的不同,應該是同源詞的分用。「斡(uat)」和「越(ua̍t)」都是「轉」的意思,「斡(uat)」是全身在行動上轉變了方向,或向右,或向左,轉向不同的方向:「越(ua̍t)」是自身的轉變方向,由面對此方向,轉向另一方向,例如:由面向前、轉變為面向後,叫做「越頭」。「斡(uat)」和「越(ua̍t)」是語義精細化以後的再一次「殊調別義」,由一個詞,分為兩個詞。
《廣韻.末韻》:「斡,轉也。烏括切。」華語裡「斡旋」一詞就是取其「轉」義。「烏括切」正相當於臺灣閩南語文讀音的uat,因此是音義具合的本字。但是,「越(ua̍t)」字就不是取其本字了。「越」字本作「戉」,本義是「大斧頭」,「越」則有「大步跨越」之義,後世多為假借義。《廣韻.末韻》「戶刮切」下:「越,鄭玄云:瑟下孔。又云:翦蒲為席。又音粵。或做趏。」此音有兩義,又《廣韻.月韻》:「越,墜也;干也;於也;遠也;走也;逾也;曰也;揚也;《說文》度也;亦吳越;又姓,勾踐之後;又虜三字姓,後秦錄有北梁州刺史越質詰歸。王伐切。」此音有十二義。合計「越」字,兩音十四義,都沒有「自身轉動」之義,因此我們知道,由「斡(uat)」分化的「ua̍t」也可以寫做「斡」,但是為了在字形上有所分別,推薦用字假借「越」字,有其必要。
有人建議寫做「乙」或「彎」。「乙」字本義是「春草冤曲」,或為「人頸」,見《說文解字》,《廣韻》讀為「於筆切」(相當於臺灣閩南語的文讀音it),音義都不相合。「彎」字詞義和「斡」字合,但是已經為異字異用了(如上述),《廣韻.刪韻》:「彎,烏關切」(相當於臺灣閩南語的文讀音uan)音讀也不合。因此「乙」、「彎」二字都不適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