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394 期
【凡勢】huān-sè
對應華語
也許、可能、說不定
用例
凡勢伊毋知、凡勢會落雨
異用字
犯勢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「也許」、「可能」、「說不定」等義,說成huān-sè,本部推薦寫成「凡勢」,如「凡勢伊毋知」(huān-sè i m̄-tsai)、「凡勢會落雨」(huān-sè ē lo̍h-hōo),是副詞的用法。後字的sè一般寫成「勢」,是本字,沒有問題;至於前字的huān,本字如何、用什麼字,有些分歧。
就習用性而言,「凡勢」和「犯勢」,最常用。字典上採用「凡勢」的比較多,本部乃推薦「凡勢」的寫法,而以「犯勢」為異用字。
不過兩種寫法都是借音字。就本字而言,有人認為應該寫成「範勢」,「範」是原形之義,「範勢」即「形勢」之義,引申為「看情形可能……」之義。所以「範」應該是huān-sè的huān的本字。
不過「範勢」的「範」白話音pān,也是形的意思。「範勢」唸成pān-sè,是臺灣閩南語中常用的抽象名詞。如果huān-sè也寫成「範勢」,就會發生音義系統性的衝突。不得已之下,最後決定以「凡勢」為huān-sè的推薦用字,「犯勢」為異用字。
【薅】khau
對應華語
拔除、揪住
用例
薅草、薅頭鬃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稱拔除田草為khau tsháu,寫作「薅草」。「薅」字《說文解字》作「披田艸也。從蓐好省聲。」段注引大徐本作「拔田草」,應以大徐本為正,《玉篇》、《齊民要術》皆作「拔田草」可證。《廣韻》平聲豪韻:「除田草也」。切語作呼毛切,華語音hau,聲母h與閩南語kh-並不密合。當是某種程度的音字脫節。因此,可算準本字。
「薅」訓拔草,例見《詩經.周頌.良耜》:「其鎛斯趙,以薅荼蓼。」《說文》引此詩作「既茠荼蓼」,茠為薅的或體。近代漢語還有用為「拔除」義的,如《兒女英雄傳》25回:「師傅又錯了?師傅錯了,薅你師傅的鬍子好不好?」(据《漢語大字典》薅字「拔掉」義項下引)薅即指拔鬍子。臺灣閩南語表示兩人打架時,一方「薅人頭鬃」(即揪住頭髮),正是同一個薅字。由於除草須連根拔起,因此再引申為拔起根莖植物,如「薅塗豆」(拔花生)、「薅菜頭」(拔蘿蔔)。最後這種引申義與訓刮削的「摳」,似可以互通,視為局部通用之異體字,但為了兩字能分工,就不把「摳」列入異用字以免混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