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267 期
【囡仔囝】gín-á-kiánn
對應華語
小孩子
用例
心肝仔囝、查某囡仔、囡仔兄
異用字
囝仔囝
民眾建議
囝囝囝、囝仔囝、囝兒囝、倪子囝、兒子囝
用字解析
學者已經指出,臺灣閩南語「囡仔囝」(gín-á-kiánn)一詞包含的三個字都是同源字。但意義和音讀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。「囝」(kiánn)是「子女」之義,而「囡」(gín)是「小孩子」之義,「仔」(á)是小稱詞尾,意思都不一樣。雖然是同源詞,但是既然已經衍生為三個詞,如果沒有適當的反映在字形的區別,譬如寫成「囝囝囝」,就會產生混淆。
「囝」是臺閩字,唐‧顧況已有「哀囝詩」,可見這個臺閩字已經有一千多年的歷史了。臺閩字也是本字,所以kiánn寫成「囝」沒有問題。
Á 寫成「仔」(tsái)是訓用廣東話的小稱詞;有些人主張訓用「子」,甚至有人主張寫成「兒」,這兩個字都是官話的小稱詞,既然都是小稱詞,借來表示臺灣閩南語的á,都沒有什麼不可。但重點是,臺灣閩南語的小稱詞習慣寫成「仔」,如「歌仔戲」(kua-á-hì)等,「兒」或「子」都不是臺灣閩南語習用字,根據「傳統習用原則」,當然要寫成「仔」。
其次是「兒」或「子」在臺灣閩南語中都是實詞,如果把kiánn-jî,寫成「囝兒」,可能會被唸成gín-á;「子孫」在口語中也有用到,譬如tsú-sun-tháng如果寫成「子孫桶」,可能會被唸成kiánn-sun-tháng。可見根據「音義系統性」原則,á 應該寫成「仔」比較好。雖然「仔」也可以讀成tsú,如「仔細」(tsú-sè),但在這裏「仔」沒有「兒子」的意思,不會發生混淆或誤讀。
Gín寫成「囡」是訓用吳語(上海、蘇州等)的用字,華音ㄋㄢ,也指小孩子或小女孩。這麼寫雖然只有二十幾年的習用歷史,但非常通行,又能和「囝」區別,應該採用。
【討債】thó-tsè
對應華語
浪費
用例
討債囡仔、有夠討債
民眾建議
奢侈
用字解析
Thó-tsè 寫做「討債」,音義俱合。此時,「討債」用其引申義。「討債」本為「討回對方欠我的債務」之意,「討債囝」是以輪迴的觀念,說子女前來投胎是為了討回前世的債務。所以當某人的子女經常有超過必須、無意義的花費時,就說他是「討債囝」。「討債」也就被引申為「超過必須、無意義的花費」,也就是「浪費」的意思。
有人建議把thó-tsè寫做「奢侈」,音讀不合,語義有所不同。「奢侈」的音讀是「tshia-tshí」 (文讀音),兩字的聲母、韻母、聲調都不合。「奢侈」的語義是「大張其事,豪華好闊」的意思,不純是「浪費」之意。「浪費」不一定花用大量的財貨物質,「奢侈」則需要花用大量的財貨物質,有所不同。因此,寫做「奢侈」是不妥當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