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318 期
【蓋】kah
對應華語
蓋
用例
蓋被、蓋毯仔
民眾建議
袷
用字解析
「蓋」在臺灣閩南語裡是個多音、多義的字。「蓋」字的文讀音是kài,用在「蓋世無雙kài sè bú song」、「蓋棺論定kài kuan lūn tīng」、「武功蓋天下bú-kong kài thian-hā」等這些的說法裡。「蓋」的白話音是kuà,用在「鼎蓋」(鍋蓋)、「罐仔蓋」(瓶蓋)等這些口語的說法裡。
華語的「蓋棉被」、「蓋毯子」,臺灣閩南語說成 kah phuē, kah thán-á,因為kah的音和「蓋」字的文讀音kài相近,「蓋」又有覆蓋的意思,一般就把kah phuē,kah thán-á寫成「蓋被」、「蓋毯仔」,所以「蓋」字這樣的用法可以算是近音的訓用字。這樣寫,跟華語同形、同義,只是在語音上不完全相同,這樣的用字應該是多數人都能夠接受的。
但是有民眾認為這個kah的漢字應該寫成「袷」。不過「袷」這個字的閩南語發音分別是kiap,khap,hia̍p,不但沒有kah的發音,連相近也談不上。而且「袷」的意思是「夾衣;冬衣」(kiap,khap)所以無論是發音或意義都和kah不同,顯然「袷」字並不適合用來寫kah。
經由以上說明,臺灣閩南語的kah phuē,kah thán-á,漢字還是寫成「蓋被」、「蓋毯仔」最理想。
【欲】beh/bueh/berh
對應華語
要、如果、快要
用例
欲食飯、欲知、強欲
異用字
要、卜
民眾建議
要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beh/bueh/berh表示欲望(動詞),意願(情態詞)、將來(時態詞)等意義,也可以當成連接詞,表示「如果」的意思。所有的意思都相當於華語「要」的用法。本部推薦用「欲」字,如「強欲挃」(硬要),「欲食飯」(要吃飯)、「欲知嘛無愛去」(要是知道我也不去了)。
這個詞素是閩南語的共同詞,傳統南管、歌仔冊都寫成「卜」,源自福州話的書面語傳統,福州話唸成puoh,寫成「卜」是借音字。閩南語唸成濁音聲母b-,濁音聲母大部分源自中古鼻音,中古鼻音屬於濁音,應該變成現代閩南語的陽聲調才是正例。但是beh/bueh/berh是陰入聲,推測它的聲母本來和福州話一樣是p-,後來才濁化成b-的,好像「捌」bat是由pat濁化的道理一樣。由此可以逆推這個詞素的本字應該屬於中古音「幫」母字。
日治時代以來訓用之風盛行,《台日典》寫成「要」,戰後的流行歌仔簿也大部分寫成「要」,這是根據上述beh相當於華語「要」的語義對應而訓用的。
八十年代以來的台語文用字除了繼續上面「卜」、「要」的用字習慣之外,新流行了「欲」字,這是訓用漢文用字,可以說是舊字新用。但是一旦有人使用,馬上流行開來。原因是「要」字在口語中也是常用語素,如「要緊」iàu-kín,也可以訓讀成beh-kín(欲緊),更可以訓讀成ài-kìn(愛緊),造成混亂;至於「卜」雖然是自古習用的借音字,但是和現代台語音比較遠,所以本部推薦問題比較少的「欲」字。不過「卜」、「要」仍然列為異用字。
連橫《台灣語典》建議「忄麥」字,但「忄麥 」字從「麥」得聲,「麥」漳泉音都是be̍h,「欲」漳音bueh,泉音berh,同安音beh,可見「忄麥 」字音義都不合,更沒有習用基礎,因此不列入考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