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302 期
【鑿目】tsha̍k-ba̍k
對應華語
刺眼、礙眼
用例
看了真鑿目
民眾建議
刺目
用字解析
「鑿目」一詞臺灣閩南語本為「尖銳物刺入眼睛」之義,引申為「強烈光線射入眼中」之義,例如:「中晝的日頭足鑿目。」;進一步引申為看不順眼之義,例如:「彼款烏貓的穿插,看著足鑿目。」「鑿」是「刺鑿」的意思,還可以構成「鑿耳」(聽起來不舒服)一類的詞。
「目」字沒有問題,需要注意的是「鑿」字。《廣韻》入聲鐸韻:「在各切」下有「鑿,鏨也。古史考曰:“孟莊子作(鑿)”。」又有:「凿殳,穿鑿。」「鑿」是「凿殳」的後起字,本為同一字,義為「敲擊而挖穿」。這個字相當於臺灣閩南語文讀音的tsho̍k,白讀音的tsha̍k。同韻的「落」字也有lo̍k(文讀)和la̍k(白讀)的音讀。因此,採用「鑿」字是一個音義都符合的決定。
有人建議把這個詞寫做「刺目」,這個寫法好像比較接近華語的「刺眼」,可能有人看它順眼。但是,「刺」的本字是「朿」,象「草木上有刺」之形,後世加「刂(刀)」來輔助詞意。「刺」,《廣韻》去聲寘韻:「刺、針刺。爾雅曰:刺,殺也。……七賜切又七亦切。」相當於臺灣閩南語的tshì(文讀),例如:「樹仔有刺」。又《廣韻》入聲昔韻:「七跡切」下有「刺,穿也。又七四切。」相當於臺灣閩南語的tshik(文讀),例如:「刺繡」;和tshiah(白讀),例如:「刺皮鞋」(以線縫製皮鞋)。總計今臺灣閩南語有三個音讀,沒有「tsha̍k」這個音,因此寫做「刺目」詞義可用而音讀不合,因此不宜採用這個寫法。
【細】sè/suè/serè
對應華語
小、幼
用例
細聲、細漢
民眾建議
小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口語詞與「大」相對的字是「細」(sè/suè/serè),例如:細聲(小聲),細漢(小個兒),小個兒也可以叫細粒籽(sè-lia̍p-tsí)。本字就是「細」。
至於「小」有二音,文讀音siáu、白話音sió。 siáu音用於書面語、文言詞,例如:「小人」(siáu-jîn)相對文讀音的「大人」(tāi-jîn)於君子;sió用於口語詞,如「細漢」(sè-hàn)相對於白話音的「大漢」。白話音sió的用處很多,如小可仔(sió-khuá-á)、小學(sió-ha̍k),小朋友(sió-pîng-iú)。
「小」(sió)的意義雖然和「細」(sè)差不多,但兩者卻是不同的詞素,上述的詞語都不能改說成「細可仔」、「細學」、「細朋友」。「細漢」也不能說成「小漢」、「細聲」不能說成「小聲」。大概意義比較具體的本土詞用「細」,意義比較抽象的(大部分是外來詞)用「小」。
有民眾認為sé和sió(siáu)都寫作「小」比較簡單,其實反而混亂音字系統,不是好的辦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