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433 期
【挵】lòng
對應華語
撞、擊、敲
用例
車挵著人、挵門、挵大鼓
用字解析
以手、身體或持器物用力撞擊物體,或者身體與物體的強烈碰撞,臺灣閩南語稱為lòng,本部的推薦用字為「挵」,用法如「挵門」lòng mn̂g(用力敲門)、「挵大鼓」lòng tuā-kóo(擊大鼓),「伊駛車挵著人。」I sái-tshia lòng-tio̍h lâng.(他開車撞到人。)因強烈撞擊而導致損壞,就是「挵破」(lòng-phuà)。
臺灣閩南語的「挵」和華語的「撞」用法基本相同,但也有些差異,例如「挵鼓」華語不說「撞鼓」而說「擊鼓、打鼓」,「挵破」華語不說「撞破」而說「打破」。「挵」字見於《集韻》,是「弄」的異體字,讀音也和「弄」一樣讀lōng,本義是「把玩」。用來當作lòng的用字,是取其偏旁容易聯想為手部動作,且「弄」字音讀相近,僅為陰陽去的差別,再加上數本辭典都採用此字,亦有習用基礎,故獲選為推薦用字。
民眾建議的「𢲲」採形聲造字,但「郎」為平聲,與去聲差異較大,而且完全沒有習用基礎,不如「挵」字來得恰當。
【杙】khi̍t
對應華語
樁
用例
杙仔、大里杙(地名)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稱地上的小木樁為「杙」(khi̍t),若要使牲畜待在某地不要亂走動,會將牲畜身上的繩索,套在一個釘在地上的小木樁上,這個小木樁就稱為杙仔,這個「khi̍t」,本部的推薦用字為「杙」。「牛杙仔」(gû-khi̍t-á)指的是用來拴牛的小木樁,若偏重其材質的描述,也可說「柴杙仔」,若只說「杙仔」,還包括各種功用的小木樁,例如標示地界,或者釘於岸邊用來拴住小船的木樁。
「杙」在《爾雅》的記載中為木名,但很早就出現「木樁」的用法。《左傳.襄公》十七年:「(臧堅)以杙抉其傷而死。」唐代顏師古於《漢書˙地理志》有注:「牂柯,係船杙也。」「牂柯」就是停泊船隻用的木樁。在臺灣的古地名中也有以拴船的木樁來命名的「大里杙」(大里的古名)。
「杙」字中古為與職切,閩南語今讀應為i̍t,kh可能為喻母上古音的另一個來源。在文獻中,從《臺日大辭典》開始便多用此字,也有習用基礎,故為推薦用字。此外,「楬」字入聲有枯鎋切(khat)、渠列切(kia̍t)兩讀,亦有木樁之用法,音義略近,故列為異用字。至於民眾建議的「极」字,音不合,義為「驢上負版」義不相涉,故不予考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