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368 期
【跤】kha
對應華語
腳、下面
用例
跤手、下跤
異用字
腳、骹
民眾建議
腳之意:腳或脚;下面之意:階、底、脚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裡,把「下肢或膝蓋以下部分」說成「kha」,教育部推薦用字寫做「跤」,例如:「狗仔四肢跤,人兩肢跤。」「跤手真緊(手腳敏捷)」。
這個字在現代臺灣閩南語裡,本來是指人體的下肢或膝蓋以下的肢體,後來引申為「物件的支撐腳柱」,例如:「桌跤」;進一步又由「物件的支撐腳柱」再引申為下部位,而有「……下面」的意思,例如:「柱仔跤」(柱的下面部分、用來支撐上面部分及上層結構)、「山跤」(山下——山的下部位)、「樹仔跤」(樹下——樹的底下)、「桌仔跤」(桌仔底下)、「下跤」(某物的下面)。這些詞義同出一源,因此順理成章的同用一個「跤」字。
這個「跤」字,有相當多人採用訓讀的辦法,寫做「腳」。《廣韻•藥韻》:「腳,《釋名》曰:腳,卻也。以其坐時卻在後也。居勺切。」。「居勺切」相當於臺灣閩南語文讀音的kiok、白讀音的kioh,都是入聲,和kha在音讀上相差相當遠,也沒有演變關係。至於所引《釋名》的詮釋,意謂:「跪坐時伸置於身後的、膝蓋以下的脛骨部分,或是腳蹄部分」。這個解釋雖然不清楚,但是大抵相當於臺灣閩南語的「kha」,因此如果沒有其他更適當的字,勉強可以用來表記kha。這是過去的做法。
現代的台灣學者,發現《廣韻•肴韻》「口交切」有:「跤,脛骨近足細處。骹,上同。」「口交切」相當於臺灣閩南語文讀音的khau,白讀音的kha。《說文解字》:「骹,脛也。从骨,交聲。」朱駿聲《說文通訓定聲》以為「凡物之足皆得言骹」,古代的「足」就是現代的「腳」。從這兩本經典著作,我們知道,就字形而言,「跤」、「骹」二字相同,現代常用「跤」字,不常用「骹」字。就釋義而言,《說文》、《廣韻》所釋,和kha有同義或近義關係。就音讀而言,有同音的關係。(另外,「跤」的聲符「交」,同从「交」聲的「咬」、「鉸」、「鵁」、「絞」……等字,臺灣閩南語白讀音為ka或kā。)因此,kha寫為「跤」字,是順理成章的本字,也是比「腳」或「脚(俗字)」更適當的台語漢字。何況,「腳」字在臺灣閩南語裡還另有他用,例如:「腳數kioh-siàu」(人物,角色),有別於「跤數kha-siàu」(不入流的傢伙)。雖然如此,教育部推薦用字把「腳」字和「骹」字並列為「異用字」。
有人建議仿照華語裡的「腳」和「下(下面)」的分用,替臺灣閩南語「跤」的不同詞義,分別用「腳」和「底(或「階」)」來表示。這不是妥切的想法,因為:華語裡由於不同音和出自不同來源,需要寫為兩個字;而在臺灣閩南語,上文第二段已經說明,這是同出一源的兩個義項,當然要寫為同一字,無庸置疑。
【呆】tai
對應華語
愚昧、口齒不清
用例
戇大呆、臭奶呆
異用字
獃
民眾建議
癡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把「愚昧」、「笨拙」、「口齒不清」說成tai,本部的推薦用字是「呆」,用法如「伊戇呆戇呆。I gōng-tai gōng-tai.」(他笨笨的。)、「大箍呆tuā-khoo-tai」(對肥胖而動作笨拙者的蔑稱)、「臭奶呆tshàu-ling-tai」(指小孩子說話口齒不清,帶著童稚的口音)等。「呆」的臺灣閩南語發音和華語相同,用法也接近,很方便學童學習,是很理想的用字選擇。不過有民眾建議應該把tai寫成「癡」。
關於「癡」,《廣韻》說:「癡,不慧也,醜之切。」雖然「不慧」就是「不聰明」,也就是「愚笨」的意思。不過依照《廣韻》,「癡」的臺灣閩南語音讀是tshi,而且「癡tshi」這個字在臺灣閩南語裡也常用。例如:「癡迷tshi-bê」、「癡情tshi-tsîng」、「癡哥tshi-ko」(指人色迷迷的,看到美女就流口水)等這些詞語裡都用到這個字。「癡」字在臺灣閩南語裡沒有tai的音讀,又常用在口語詞語中,所以不是tai的理想用字。
tai除了有「呆」的建議用字,也有「獃」的異用字。依據《廣韻‧咍韻》:「獃,癡, 象犬小時未有分別。」《集韻》也說:「獃,癡也。」可見「獃」是「呆」的本字,「呆」是元明以後的俗字。不過「獃」字筆畫較多,不利學生學習,但不習慣「呆」字的民眾可以考慮用「獃」字,而「癡」還是保留給有tshi這個音讀的詞語較為恰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