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448 期
【蚵】ô
對應華語
蠔、牡蠣
用例
蚵仔麵線、蚵仔煎
用字解析
國語「牡蠣」,閩南話說「ô-á」,本部推薦用字是「蚵仔」。以「蚵仔」為主要食材,做成的「蚵仔麵線」ô-á-mī-suànn、「蚵仔煎」ô-á-tsian,都是臺灣相當道地的小吃。
「蚵」字見於《廣韻》「胡歌切」和《集韻》「寒歌切」,就聲母而言,匣母字在閩南話可讀零聲母,歌韻讀 -o韻也是常例。但《集韻》注云:「蚵蠪,蜥蜴也。」則與現代閩南話語義並無直接關聯。以「蚵」來做閩南話「ô」的用字,這是古字新用,並非本字。
有人建議使用「蠔」字。「蠔」字見於明代以後的字書,原義即為「牡蠣」;其音讀亦與閩南話「ô」音相合,可視為本字。唯因「蚵」字在閩南話別無他義,借用為「ô」,民間早已習以為常,根據「傳統習用原則」,自然值得採用。再加上「蚵」字在臺灣地區的強韌生命力,已成為閩南話的典型標誌,甚至影響到臺灣國語的音義,故仍以採用「蚵」字為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