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閩南語按呢寫:第 397 期
【爍爁】sih-nah/sih-nà/sinnh-nà
對應華語
閃電
用例
雷公爍爁
異用字
爍乍、熠爁、熾爁、熠乍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「閃電」叫做sih-nah,又音有sih-nà/sinnh-nà等,當以sih-nà音為最早的變體,其餘都由此音變異。
這個詞是由兩個詞素組成,sih是閃爍的意思,有許多寫法,如「鑠」、「熠」、「熾」,都只是訓用字。本部以「爍」的意義和sih比較接近,建議用「爍」字,而推薦「熠」、「熾」為異用字。「爍」《說文》「灼,爍光也」,意義接近。sih有光亮之義,如「金sih-sih」,寫成「爍」可通。但《集韻》「爍」式灼切,音siok或siak,應該是「金爍爍」(kim-siak-siak)的本字。和sih音比較迂遠,借為sih應屬訓用。
至於nà,本字大概是「乍」。根據《說文》,「乍」的字形從亡、一構成,「一」代表「止」義。段玉裁說「亡者皆必在倉促,故引申為倉猝之稱」。「乍見」就是「忽見」、「瞥見」的意思。同源字有「炸」,用於「爆炸」義,又引申為「油炸」,臺灣閩南語的tsànn,意思是在油中短暫地炸一下,都由短暫義引申。臺灣閩南語tsànn的聲母也可以鼻音化變成nà,如「nà一下」就是短暫出現就消失,「nà日」是稍微晒一下太陽,都是由「短暫」義引申而來的用法,臺灣閩南語「閃電」叫做sih-nà,就是這個意思。《台日典》(p.490)收了許多nà的意義,但把sih-nà寫成「閃電」,是訓用字。關於tsànn和nà的變異可以從nà-ji̍t一詞又讀tsànn-ji̍t(見《台日典》p.658)得到證明。由此看來,「乍」是nà的本字是可以說得通的。
不過這個論證畢竟有點迂曲,故本部推薦為異用字。本部建議的「爁」字音濫(lām),是火延燒的意思(參見《康熙字典》),跟閃電無關,只是音讀比較近,算是近音假借。
【箠】tshuê/tshê/tshêr
對應華語
竹鞭、桿
用例
箠仔、球箠
異用字
棰
用字解析
臺灣閩南語裡,把「取自竹子、長條形的竹棍子或竹桿」叫做「tshuê」,寫做「箠」,例如:「釣箠tiò-tshuê」(釣竿)。引申為「教訓、懲罰用的教鞭」,例如:「箠仔tshuê-á」(竹鞭、教鞭、竹棍子)、「也著糜,也著箠。Iā tio̍h muê, iā tio̍h tshuê.」(應該用得著稀飯,也應該用得著教鞭;意指:養育他並且教導他。)再引申為「教訓、懲罰」,例如:「枵雞毋驚箠Iau ke m̄ kiann tshuê.」(飢餓的雞不怕被打,意即:迫於飢餓,不顧律法。)。現代又再由竹製品引申為木製品或其他材質的長條物,例如:「球箠kiû-tshuê.」(撞球球桿)。
「箠」字是本字,但是在《說文解字》和《廣韻》中沒有完全周全的證據。《說文解字.竹部》:「箠,擊馬也。从竹,垂聲。」音讀相當於臺灣閩南語的tshuê「擊馬」是動作,在詞義上不完全貼合。《廣韻.支韻》「竹箠切」下:「箠,節也。」又《紙韻》「之累切」下:「箠,策也。」《廣韻》兩音兩義,兩音一是知母字,一是照母字,和臺灣閩南語不對應。其釋義,平聲的是名詞,指「有節的竹子」而言;上聲的是動詞,指「以竹子鞭策」而言。《說文解字》「箠」字「擊馬也」之訓,相當於《廣韻》的「策也」。而臺灣閩南語的「箠」,用為名詞,應該相當於《廣韻》訓為「節」的「箠」。這个名詞的用法是「箠」的本義。
其實「箠」字兩義是同一語源的,名詞的用法在前,動詞的用法在後,因此《玉篇.竹部》訓「箠」字為「擊馬箠」,而段玉裁注《說文解字》也說:「箠,所以擊馬也。」都認為是名詞。臺灣閩南語保留的是上古漢語比較原始的名詞用法。
臺灣閩南語的「箠」在語義上是源自古漢語,但是,讀為第五調的「tshuê」,和《廣韻》雖然同為平聲而聲母不同。《廣韻》的「竹垂切」相當於臺灣閩南語的tue,和tshuê有陰平、陽平調的差異,也有t-tsh的聲母差異,語音並不完全對應。臺灣閩南語的tshuê,在音讀上應該和《集韻.支韻》「是為切」下的「箠,竹也。」相對應,「是為切」(禪母止合三平聲)相當於臺灣閩南語的「suê」或「tshuê」。《廣韻》的禪母字,臺灣閩南語讀為tsh-的,像「樹」白讀音tshiū、「市」白讀音tshī、「成」白讀音tshiânn、「上」白讀音tshiūnn等等,可見禪母讀tsh-是合乎對應規律的。也就是說,古漢語「箠」字名詞用法(訓為「竹節」)的音讀有「竹垂」「是為」兩音,臺灣閩南語「箠」讀為tshuê,合乎《集韻》所記的「是為切」的「箠」,保留了《廣韻》所遺漏的漢語音讀。
簡單的說,臺灣閩南語的「tshuê」寫為「箠」,考證上雖有周折,卻仍是音義都相符合的本字,完全可以相信的。「棰」是「箠」的又體字,所以教育部把「棰」列為異用字。
